关于拟将刘晶同志、沈旭同志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9-11-25 [浏览次数]:

在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刘晶同志、沈旭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根据党员发展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两位同志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刘晶同志,女,汉族,山东泰安人,2016年8月来我校工作,现为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研室专任教师。该同志2016年12月申请入党,于2017年7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支部委员会2018年7月12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将刘晶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经支部委员会2018年11月22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将刘晶同志确定为预备党员。

沈旭同志,女,汉族,山东泰安人,2016年8月来我校工作,现为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研室专任教师。该同志2016年12月申请入党,于2017年7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支部委员会2018年7月12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将沈旭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经支部委员会2018年11月22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将沈旭同志确定为预备党员。

刘晶同志、沈旭同志预备期为1年,至2019年11月21日预备期满。两位同志预备期间表现良好,政治上注重理论学习,积极要求进步,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上积极主动,勤勤恳恳,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生活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将刘晶同志、沈旭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公示时间为 2019年11月26至12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李仕超

联系电话:0531-86526886。

来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邮政编码:250300

中共山东女子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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