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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2-08-31 [浏览次数]:

山东女子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22年8月修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学生处下发的山东女子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工商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建立意识形态“一票否决”制度,评奖评优过程中首先考核学生意识形态,对于意识形态有问题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一、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权重系数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素质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德育素质评价成绩(S115分)+智育素质评价成绩(S265分)+体育素质评价成绩(S36分)+美育素质评价成绩(S46分)+劳育素质评价成绩(S58分)+扣分项(S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学生专业实习期间的专业实习评价成绩视为智育素质评价成绩。

(一)德育素质评价15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学习态度、安全意识个方面的综合表现。

1)思想政治

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关心国内外大事,认真学习时事政治,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活动,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品德修养

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孝敬长辈、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心存感恩、珍爱生命;树立公民意识、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网络道德,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合理用网。

3)学习态度

坚持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勇于探索,践行坤德含弘 至善尚美”的校训精神;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学术活动,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勤制度,学术规范学术道德。

4)安全意识

自觉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加防诈骗、防意外伤害、疫情防控等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个人安全防范能力。

2.评价方法

德育素质成绩由师生评价、德育计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分数相加为德育素质的最终得分,满分15分。

育素质评价成绩(S1=师生评价得分(D1+德育计分(D2

1)师生评价(5分)

①辅导员(班主任)评价。各班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担任组长,组员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舍长。根据学生日常表现情况,比如企业微信体温填报情况、反诈APP下载情况等,给予公正、公平、客观的评价,评价等级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分别2.5分、1.5分、0

②学生互评。可参考每位学生的日常行为,如:思想文明素质、学习态度、参加班级活动态度、个人卫生及其所在宿舍卫生、诚信友善关心同学、拾金不昧等情况,评价等级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分别2.5分、1.5分、0

其中,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专业或班级人数的30%。

2)德育计分(10分)

德育计分内容包括参军入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文明校园创建、服务集体、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参与德育教育活动等方面,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日常行为表现良好者计基础分4分;

学期内宣传学校学院的特色亮点,先模人物,朋辈榜样,生产正能量的媒体作品,播放量达到1w+或点赞量1000+计2分,播放量达到10w+或点赞量5000+计4分,不可累计计分;

学期内转发学校学院官方公众号(山东女子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女院工商管理学院团总支)50条及以上计2分,30条及以上计1分;

军训期间文明标兵加1分,文明连队每人加0.5分,文明宿舍每人加0.5分,可累计计分;

当学期获评院级“优秀书香班级”每人加1.5分,“书香宿舍”每人加1分,可累计计分;

献血证书按照200ml+1分,400ml+2分,600ml+3分;

参军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当学期可计2分;

当学期获评院级“文明先进个人”的学生可计1.5分;

当学期获评校级文明之星”的学生可计2.5分;

担任学生助理,当学期可计1分;

当学期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中任职的学生和学生干部,可计:

职务

分数

职务

分数

校学生会、自律会、易班工作站、“到梦空间”工作站主席团

5

院学生会

自律会主席团

4

校学生会、自律会、易班工作站、“到梦空间”工作站正副部长,记者团、校青年媒体中心等学校各行政部门所辖的学生组织负责人

4

院学生会、自律会正副部长

3

校学生会、自律会、易班工作站、“到梦空间”工作站干事,记者团、校青年媒体中心等学校各行政部门所管辖的学生组织成员

2

院学生会、自律会干事

1

经批准成立的社团负责人

3

班长、团支书

3

班委成员、团支部委员

2

宿舍舍长

2

注:1.根据《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统一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以工商管学院实际情况为准。

2.任职期满且考核为优秀者,按系数为1.2计算分数;考核为合格者,按系数为1计算分数;不合格者不加分。

3.优秀比例不超过同级别参评总人数的30%。

4.若有多项任职,按就高原则计分,不重复加分。

(二)智育素质评价(65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察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两个方面的综合表现。

2.评价方法

智育素质成绩由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两部分构成,两部分成绩相加为智育素质的最终得分,满分65分。其中学习能力分数为55分,创新创业能力分数为10分。

智育素质评价成绩(S2=学习能力得分Z1)+创新创业能力得分Z2

1)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得分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计算。各学院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学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依据并换算为百分制。换算公式为:Z1=(学期平均学分绩点+5)*10*C%(C为55分)。

2)创新创业能力

创新创业能力包括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专业竞赛、职业资格认证、专业资格考试、发表论文或作品、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学术交流、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①当学期参加各类专业类比赛加分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个人优秀奖

团体

第一名

团体

第二名

团体

第三名

团体优秀奖

国家级

10

8

7

6

3

6

4

3

2

省级

8

6

5

4

2

4

3

2

1

校级

3

2

1

0.5

2

1.5

1

0.5

院级

2

1.5

1

0.5

2

1.5

1

0.5

解释:团体获得省级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按照中间分数计算,最高不超过8分

同一比赛 院赛校赛只能加一个最高分

②当学期参加学术活动加分

途径

内容

综合测

评加分

说明

 

学术课题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

立项

4

 

 

 排名不分先后

结项

5

省级

立项

2

结项

4

校级

立项

1

结项

2

 

 

 

 

 

 

创业实践

(挑战杯调研山东参照)

进行创业实践领取了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经营许

可证或营业执照

4

项目入驻山东女子创业大学孵化基地满1学期

1

累计不超过2

 

 

结合所学专业,撰写 3000字以上市场调研报告

 

 

 

0.5

团队限不超过5人,排名不分先后,累计不超过1

 

 

结合所学专业,提交计划书

 

 

 

0.5

 

团队限不超过5人,排名不分先后,累计不超过1

 

学术论文

国内中文核心期刊

署名前三

4

 

排名不分先后

公开出版的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国内公

开出版的学术刊物

 

署名前三

 

2

 

 

文章作品

 

学校校报或公开出版物发表文章(报道

2000字以上

2

 

排名不分先后

1000字以上

1

少于 1000字

0.5

 

艺术作品展演

全国性展演

3

省级艺术展演

2

县市级艺术展演

1

 

 

 

专利

申请发明专利

以授权号为准 1-10

4

 

 

排名不分先后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以授权号为准 1-5

3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以授权号为准 1-5

 

2

 

科研训练

 

参与教师课题;开放实验项目

 

撰写2000字以上实验或研究报告,并考核合格

 

1

每学期累计不超过2

③新闻外宣

学生通过学院进行新闻外宣,稿件归属单位为“山东女子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所有加分以录用为依据,可根据如下细则加分。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级别类型

图片

文稿

视频

国家级

2

3

4

省级及市级

1

1.5

2

校级

0.3

0.5

0.8

院级

0.2

0.3

0.5

            在本校本学期通过英语四级加2分、英语六级加4分;

在本校本学期获得计算机二级证书加2分,资格类证书按级别加2-4分;普通话证书、驾驶证不加分。

本学期加入院级专业社团加0.5分;

网络比赛证书+0.5分,最高分不超过2分。

(三)体育素质评价(6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在体质水平、体育行为两个方面的综合表现。

2.评价方法

体育素质得分由体质水平和体育行为两部分构成,满分6分。

体育素质评价成绩(S3=体质水平得分(T1+体育行为得分(T2

1)体质水平(2分)

体质水平成绩主要根据当学期学生体测成绩评定,由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计分标准,满分2分。

体质水平成绩=体测成绩/100*2;

若当学期无体测,则体质水平成绩=体育课成绩/100*2;

若当学期体测、体育课均无,则按照满分2分计入;

免测同学均按照及格分数1.2分计入。

2)体育行为(4分)

依据当学期学生参加院级及以上的各类体育活动的等级、次数及获奖情况,按等级加分,满分4分。

奖项

 

级别

一等奖

(第一名)

二等奖

(第二、三名)

三等奖

(第四、五、六名)

个人   优秀奖

团体   一等奖

团体    二等奖

团体   三等奖

团体   优秀奖

参与分      (表演奖、     鼓励奖)

国家级

4

3.5

3

2.5

4

3.5

3

2.5

省级

3.5

3

2.5

2

3.5

3

2.5

2

校级

3

2.5

2

1.5

3

2.5

2

1.5

1

院级

2.5

2

1.5

1

2.5

2

1.5

1

0.5

 

参加由体育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的山东女子学院运动队的学生,每学期由教练员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分别2分、1.5分、1分。

参加运动会项目加1分,运动会走方队加1分;参加开场、闭幕、升旗仪式、文艺活动加1分,运动会破纪录加2分,运动会第一名加2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参加不同项目及活动取其最高分,不累计。

(四)美育素质评价(6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与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2.评价方法

美育素质得分由基础分和活动分两部分构成,满分6分。

美育素质评价成绩(S4=美育基础得分(M1+美育活动得分(M2

1)美育基础(2分)

学期内学生在图书馆借阅美育或本专业相关书籍5本及以上计1分,10本以上计2分。

(2)美育活动(4分)

根据学生参加院级及以上的各类艺术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摄影、影视、诗歌、书法等)的等级、次数及获奖情况,满分4分。

奖项

 

级别

一等奖

(第一名)

二等奖

(第二、三名)

三等奖

(第四、五、六名)

个人   优秀奖

团体   一等奖

团体    二等奖

团体   三等奖

团体   优秀奖

国家级

4

3.5

3

2.5

4

3.5

3

2.5

省级

3.5

3

2.5

2

3.5

3

2.5

2

校级

3

2.5

2

1.5

3

2.5

2

1.5

院级

2.5

2

1.5

1

2.5

2

1.5

1

(五)劳育素质评价(8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日常劳动、劳动教育实践方面的综合表现

2.评价方法

劳育素质评价由日常劳动和劳动教育实践两部分构成,满分8分。

劳育素质评价成绩(S5=日常劳动得分(L1+劳动教育实践得分(L2

1)日常劳动(5分)

学期内获“校级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每次加2分;学期内院级宿舍卫生平均分90以上的,宿舍成员加2分,院级宿舍卫生平均分85以上的,宿舍成员加1分;按就高原则计分,不重复加分。

有劳动实践课的年级应将课程成绩纳入评价,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分别5分、3分、0;无劳动实践课的班级,本学期通过到梦空间、志愿汇APP、相关证明材料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每3小时按照1分计入,最高不超过5分。

2)劳动教育实践(3分)

通过到梦空间、志愿汇APP、相关证明材料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满20小时加3分;

①三下乡、青鸟计划、“返家乡”等活动3分/次 

②“云支教”等活动加2分/次;

③其他实践活动提供官方证明者加1分/次。

二、扣分项

由学院、班级结合日常管理工作记实,形成扣分项最终结果

1.宿舍卫生与安全:院级宿舍检查中,一次不及格(60分以下)每人每次扣1分;个人违反工商管理学院宿舍管理规定的,每次扣0.5分(卫生委员根据每星期下发的问题宿舍进行筛选),宿舍违章使用电器受院系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校级卫生检查中,不合格宿舍每次每人扣2分,在宿舍抽烟、养宠物、使用明火、点蜡烛、使用热的快、电炉、电饭锅或充电瓶等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一经发现扣2分/次,再次发现视情节严重性给予学院通报批评或以上处分,取消评优资格;其他违反宿舍安全行为,参照《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手册》给予相应处罚。

2.考勤:凡迟到早操、早晚自习每次扣0.5分,凡旷早操、早晚自习每次扣1分;凡上课迟到者每次扣0.5分,凡旷课一节者扣1分;不请假出走一天者扣2分;夜不归宿者每次扣2分。病、事假每学期累计超过5次,超出部分每次减0.5分(特殊疾病除外)。无故缺勤者、在寝室赌博者、留宿异性者、或将宿舍床位外租者,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手册》给予相应处分。每学期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讲座、讨论(含开会)或活动,每缺一次减1分,次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者减5分。

3. 凡受院系级通报批评者扣1分,受院系级警告处分者扣2分,受院系严重警告处分扣3分。

4. 凡受校级以上通报批评者扣2分,受校级警告处分者扣3分,受校级严重警告处分者扣4分,受校级记过处分者扣5分,受校级留校察看者扣8分。

5.因班委未履行职责造成影响的,视情况减1-3分。

6.实习期间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进行相应减分。

7.利用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抖音、微博、QQ等)传播不实言论、发布恶意消息者,经查证,取消评优,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8.恶意举报他人、反映不实问题、恶意中伤他人者,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

9.在评奖评优、贫困生认定以及各项比赛、考试中,弄虚作假、违反诚实守信原则者,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手册》给予相应的处罚。

学生如有以下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一)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与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

(二)有其他重大违法现象,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四)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60分的;

(五)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材料

三、 组织实施步骤

)个人自评

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向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

专业或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班级公示

专业或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收集原始实材料,全面审核学生各项评价成绩和总成绩,并面向学生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专业或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后,将评价结果报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复核。

学院复核

在复核中若有异议,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需根据情况及时作出解释或调整,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四、特殊说明

(一)同一学内,同一成果(作品、成绩、项目和事迹等)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计。

(二)学生以集体或团队名义申请的各项计分,有排名顺序的,排位第一者计全分、其他人员计全分的1/2;有主次之分的,主要成员计全分,其他人员计全分的1/2;无排名顺序的,都计全分;指导老师排名第一的,学生排名提前一位认定。

(三)转专业学生转入前一学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原专业或班级参加综合素质评价。

(四)超出基本修业年限、休学、交流交换学习等特殊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山东女子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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