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22年8月修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学生处下发的山东女子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工商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建立意识形态“一票否决”制度,评奖评优过程中首先考核学生意识形态,对于意识形态有问题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一、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权重系数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素质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德育素质评价成绩(S1,15分)+智育素质评价成绩(S2,65分)+体育素质评价成绩(S3,6分)+美育素质评价成绩(S4,6分)+劳育素质评价成绩(S5,8分)+扣分项(S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学生专业实习期间的专业实习评价成绩视为智育素质评价成绩。
(一)德育素质评价(15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学习态度、安全意识四个方面的综合表现。
(1)思想政治
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关心国内外大事,认真学习时事政治,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活动,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品德修养
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孝敬长辈、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心存感恩、珍爱生命;树立公民意识、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网络道德,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合理用网。
(3)学习态度
坚持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勇于探索,践行“坤德含弘 至善尚美”的校训精神;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学术活动,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勤制度,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4)安全意识
自觉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加防诈骗、防意外伤害、疫情防控等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个人安全防范能力。
2.评价方法
德育素质成绩由师生评价、德育计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分数相加为德育素质的最终得分,满分15分。
德育素质评价成绩(S1)=师生评价得分(D1)+德育计分(D2)
(1)师生评价(5分)
①辅导员(班主任)评价。各班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担任组长,组员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舍长。根据学生日常表现情况,比如企业微信体温填报情况、反诈APP下载情况等,给予公正、公平、客观的评价,评价等级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分别为2.5分、1.5分、0分。
②学生互评。可参考每位学生的日常行为,如:思想文明素质、学习态度、参加班级活动态度、个人卫生及其所在宿舍卫生、诚信友善关心同学、拾金不昧等情况,评价等级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分别为2.5分、1.5分、0分。
其中,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专业或班级人数的30%。
(2)德育计分(10分)
德育计分内容包括参军入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文明校园创建、服务集体、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参与德育教育活动等方面,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日常行为表现良好者计基础分4分;
学期内宣传学校学院的特色亮点,先模人物,朋辈榜样,生产正能量的媒体作品,播放量达到1w+或点赞量1000+计2分,播放量达到10w+或点赞量5000+计4分,不可累计计分;
学期内转发学校学院官方公众号(山东女子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女院工商管理学院团总支)50条及以上计2分,30条及以上计1分;
军训期间文明标兵加1分,文明连队每人加0.5分,文明宿舍每人加0.5分,可累计计分;
当学期获评院级“优秀书香班级”每人加1.5分,“书香宿舍”每人加1分,可累计计分;
献血证书按照200ml+1分,400ml+2分,600ml+3分;
参军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当学期可计2分;
当学期获评院级“文明先进个人”的学生可计1.5分;
当学期获评校级“文明之星”的学生可计2.5分;
担任学生助理,当学期可计1分;
当学期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中任职的学生和学生干部,可计:
职务 |
分数 |
职务 |
分数 |
校学生会、自律会、易班工作站、“到梦空间”工作站主席团 |
5 |
院学生会 自律会主席团 |
4 |
校学生会、自律会、易班工作站、“到梦空间”工作站正副部长,记者团、校青年媒体中心等学校各行政部门所辖的学生组织负责人 |
4 |
院学生会、自律会正副部长 |
3 |
校学生会、自律会、易班工作站、“到梦空间”工作站干事,记者团、校青年媒体中心等学校各行政部门所管辖的学生组织成员 |
2 |
院学生会、自律会干事 |
1 |
经批准成立的社团负责人 |
3 |
班长、团支书 |
3 |
班委成员、团支部委员 |
2 |
宿舍舍长 |
2 |
注:1.根据《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统一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以工商管学院实际情况为准。
2.任职期满且考核为优秀者,按系数为1.2计算分数;考核为合格者,按系数为1计算分数;不合格者不加分。
3.优秀比例不超过同级别参评总人数的30%。
4.若有多项任职,按就高原则计分,不重复加分。
(二)智育素质评价(65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察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两个方面的综合表现。
2.评价方法
智育素质成绩由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两部分构成,两部分成绩相加为智育素质的最终得分,满分65分。其中学习能力分数为55分,创新创业能力分数为10分。
智育素质评价成绩(S2)=学习能力得分(Z1)+创新创业能力得分(Z2)
(1)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得分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计算。各学院以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学期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依据并换算为百分制。换算公式为:Z1=(学期平均学分绩点+5)*10*C%(C为55分)。
(2)创新创业能力
创新创业能力包括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专业竞赛、职业资格认证、专业资格考试、发表论文或作品、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学术交流、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①当学期参加各类专业类比赛加分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个人优秀奖 |
团体 第一名 |
团体 第二名 |
团体 第三名 |
团体优秀奖 |
国家级 |
10 |
8 |
7 |
6 |
3 |
6 |
4 |
3 |
2 |
省级 |
8 |
6 |
5 |
4 |
2 |
4 |
3 |
2 |
1 |
校级 |
|
3 |
2 |
1 |
0.5 |
2 |
1.5 |
1 |
0.5 |
院级 |
|
2 |
1.5 |
1 |
0.5 |
2 |
1.5 |
1 |
0.5 |
解释:团体获得省级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按照中间分数计算,最高不超过8分 同一比赛 院赛校赛只能加一个最高分 |
②当学期参加学术活动加分
途径 |
内容 |
综合测 评加分 |
说明 |
学术课题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 |
立项 |
4 |
排名不分先后 |
结项 |
5 |
省级 |
立项 |
2 |
结项 |
4 |
校级 |
立项 |
1 |
结项 |
2 |
创业实践 (挑战杯调研山东参照) |
进行创业实践领取了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经营许 可证或营业执照 |
4 |
|
项目入驻山东女子创业大学孵化基地满1学期 |
1 |
累计不超过2分 |
结合所学专业,撰写 3000字以上市场调研报告 |
0.5 |
团队限不超过5人,排名不分先后,累计不超过1分 |
结合所学专业,提交计划书 |
0.5 |
团队限不超过5人,排名不分先后,累计不超过1分 |
学术论文 |
国内中文核心期刊 |
署名前三 |
4 |
排名不分先后 |
公开出版的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国内公 开出版的学术刊物 |
署名前三 |
2 |
文章作品 |
学校校报或公开出版物发表文章(报道) |
2000字以上 |
2 |
排名不分先后 |
1000字以上 |
1 |
少于 1000字 |
0.5 |
艺术作品展演 |
全国性展演 |
3 |
|
省级艺术展演 |
2 |
县市级艺术展演 |
1 |
专利 |
申请发明专利 |
以授权号为准 1-10名 |
4 |
排名不分先后 |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
以授权号为准 1-5名 |
3 |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
以授权号为准 1-5名 |
2 |
科研训练 |
参与教师课题;开放实验项目 |
撰写2000字以上实验或研究报告,并考核合格 |
1 |
每学期累计不超过2分 |
③新闻外宣
学生通过学院进行新闻外宣,稿件归属单位为“山东女子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所有加分以录用为依据,可根据如下细则加分。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级别类型 |
图片 |
文稿 |
视频 |
国家级 |
2 |
3 |
4 |
省级及市级 |
1 |
1.5 |
2 |
校级 |
0.3 |
0.5 |
0.8 |
院级 |
0.2 |
0.3 |
0.5 |
在本校本学期通过英语四级加2分、英语六级加4分;
在本校本学期获得计算机二级证书加2分,资格类证书按级别加2-4分;普通话证书、驾驶证不加分。
本学期加入院级专业社团加0.5分;
网络比赛证书+0.5分,最高分不超过2分。
(三)体育素质评价(6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在体质水平、体育行为两个方面的综合表现。
2.评价方法
体育素质得分由体质水平和体育行为两部分构成,满分6分。
体育素质评价成绩(S3)=体质水平得分(T1)+体育行为得分(T2)
(1)体质水平(2分)
体质水平成绩主要根据当学期学生体测成绩评定,由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计分标准,满分2分。
体质水平成绩=体测成绩/100*2;
若当学期无体测,则体质水平成绩=体育课成绩/100*2;
若当学期体测、体育课均无,则按照满分2分计入;
免测同学均按照及格分数1.2分计入。
(2)体育行为(4分)
依据当学期学生参加院级及以上的各类体育活动的等级、次数及获奖情况,按等级加分,满分4分。
奖项 级别 |
一等奖 (第一名) |
二等奖 (第二、三名) |
三等奖 (第四、五、六名) |
个人 优秀奖 |
团体 一等奖 |
团体 二等奖 |
团体 三等奖 |
团体 优秀奖 |
参与分 (表演奖、 鼓励奖) |
国家级 |
4 |
3.5 |
3 |
2.5 |
4 |
3.5 |
3 |
2.5 |
|
省级 |
3.5 |
3 |
2.5 |
2 |
3.5 |
3 |
2.5 |
2 |
|
校级 |
3 |
2.5 |
2 |
1.5 |
3 |
2.5 |
2 |
1.5 |
1 |
院级 |
2.5 |
2 |
1.5 |
1 |
2.5 |
2 |
1.5 |
1 |
0.5 |
参加由体育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的山东女子学院运动队的学生,每学期由教练员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分别为2分、1.5分、1分。
参加运动会项目加1分,运动会走方队加1分;参加开场、闭幕、升旗仪式、文艺活动加1分,运动会破纪录加2分,运动会第一名加2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参加不同项目及活动取其最高分,不累计。
(四)美育素质评价(6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与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2.评价方法
美育素质得分由基础分和活动分两部分构成,满分6分。
美育素质评价成绩(S4)=美育基础得分(M1)+美育活动得分(M2)
(1)美育基础(2分)
学期内学生在图书馆借阅美育或本专业相关书籍5本及以上计1分,10本以上计2分。
(2)美育活动(4分)
根据学生参加院级及以上的各类艺术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摄影、影视、诗歌、书法等)的等级、次数及获奖情况,满分4分。
奖项 级别 |
一等奖 (第一名) |
二等奖 (第二、三名) |
三等奖 (第四、五、六名) |
个人 优秀奖 |
团体 一等奖 |
团体 二等奖 |
团体 三等奖 |
团体 优秀奖 |
国家级 |
4 |
3.5 |
3 |
2.5 |
4 |
3.5 |
3 |
2.5 |
省级 |
3.5 |
3 |
2.5 |
2 |
3.5 |
3 |
2.5 |
2 |
校级 |
3 |
2.5 |
2 |
1.5 |
3 |
2.5 |
2 |
1.5 |
院级 |
2.5 |
2 |
1.5 |
1 |
2.5 |
2 |
1.5 |
1 |
(五)劳育素质评价(8分)
1.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在日常劳动、劳动教育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2.评价方法
劳育素质评价由日常劳动和劳动教育实践两部分构成,满分8分。
劳育素质评价成绩(S5)=日常劳动得分(L1)+劳动教育实践得分(L2)
(1)日常劳动(5分)
学期内获“校级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每次加2分;学期内院级宿舍卫生平均分90以上的,宿舍成员加2分,院级宿舍卫生平均分85以上的,宿舍成员加1分;按就高原则计分,不重复加分。
有劳动实践课的年级应将课程成绩纳入评价,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分别为5分、3分、0分;无劳动实践课的班级,本学期通过到梦空间、志愿汇APP、相关证明材料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每3小时按照1分计入,最高不超过5分。
(2)劳动教育实践(3分)
通过到梦空间、志愿汇APP、相关证明材料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满20小时加3分;
①三下乡、青鸟计划、“返家乡”等活动加3分/次;
②“云支教”等活动加2分/次;
③其他实践活动提供官方证明者加1分/次。
二、扣分项
由学院、班级结合日常管理工作记实,形成扣分项最终结果。
1.宿舍卫生与安全:院级宿舍检查中,一次不及格(60分以下)每人每次扣1分;个人违反工商管理学院宿舍管理规定的,每次扣0.5分(卫生委员根据每星期下发的问题宿舍进行筛选),宿舍违章使用电器受院系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校级卫生检查中,不合格宿舍每次每人扣2分,在宿舍抽烟、养宠物、使用明火、点蜡烛、使用热的快、电炉、电饭锅或充电瓶等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一经发现扣2分/次,再次发现视情节严重性给予学院通报批评或以上处分,取消评优资格;其他违反宿舍安全行为,参照《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手册》给予相应处罚。
2.考勤:凡迟到早操、早晚自习每次扣0.5分,凡旷早操、早晚自习每次扣1分;凡上课迟到者每次扣0.5分,凡旷课一节者扣1分;不请假出走一天者扣2分;夜不归宿者每次扣2分。病、事假每学期累计超过5次,超出部分每次减0.5分(特殊疾病除外)。无故缺勤者、在寝室赌博者、留宿异性者、或将宿舍床位外租者,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手册》给予相应处分。每学期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讲座、讨论(含开会)或活动,每缺一次减1分,次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者减5分。
3. 凡受院系级通报批评者扣1分,受院系级警告处分者扣2分,受院系严重警告处分扣3分。
4. 凡受校级以上通报批评者扣2分,受校级警告处分者扣3分,受校级严重警告处分者扣4分,受校级记过处分者扣5分,受校级留校察看者扣8分。
5.因班委未履行职责造成影响的,视情况减1-3分。
6.实习期间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进行相应减分。
7.利用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抖音、微博、QQ等)传播不实言论、发布恶意消息者,经查证,取消评优,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8.恶意举报他人、反映不实问题、恶意中伤他人者,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
9.在评奖评优、贫困生认定以及各项比赛、考试中,弄虚作假、违反诚实守信原则者,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手册》给予相应的处罚。
学生如有以下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一)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与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的;
(二)有其他重大违法现象,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四)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60分的;
(五)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材料的。
三、 组织实施步骤
(一)个人自评
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向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师生评价
专业或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三)班级公示
专业或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收集原始记实材料,全面审核学生各项评价成绩和总成绩,并面向学生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专业或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组长、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后,将评价结果报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复核。
(四)学院复核
在复核中若有异议,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需根据情况及时作出解释或调整,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四、特殊说明
(一)同一学期内,同一成果(作品、成绩、项目和事迹等)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计。
(二)学生以集体或团队名义申请的各项计分,有排名顺序的,排位第一者计全分、其他人员计全分的1/2;有主次之分的,主要成员计全分,其他人员计全分的1/2;无排名顺序的,都计全分;指导老师排名第一的,学生排名提前一位认定。
(三)转专业学生转入前一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原专业或班级参加综合素质评价。
(四)超出基本修业年限、休学、交流交换学习等特殊情况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山东女子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