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中心组(下简称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切实加强新时期学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党委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中心组学习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形式。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委员、党员处级干部、分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等组成。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负责主持学习。必要时,可根据学习内容邀请党支部书记或教研室主任参加。
三、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主要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和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山东省委、山东省高工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学校党委、行政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党章、党规党纪、校规校纪及本院的规章制度;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的教育学、管理学前沿理论、工作所需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法律、信息化、国际化等各方面知识。
四、中心组每学期应至少组织4次集中学习,如遇上级重要指示,或有重大学习主题,可随时安排学习。学习形式灵活采取阅读文献和文件、集体讨论、听取专题报告、观看影像资料、考察调研以及自学等,务求取得实效。
五、每次学习须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一个主题,主题选择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将理论学习与推进工作相结合、与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解决本单位师生员工关心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
六、中心组要认真组织开展每一次学习活动,做到有考勤、有记录。中心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要求参加学习,有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事项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事先向组长请假,事后进行补学并撰写心得体会。
七、每学期初,中心组要根据学校理论学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和安排;年底要对年度学习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撰写总结报告。学习计划和总结及学习档案、考勤记录、学习成果应及时报党委宣传部。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