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和《山东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试行)》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考核标准。
二、本标准使用对象是学校各教师党支部,其他教工党支部参照执行。
三、考核标准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设置6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29项三级指标。
四、各党总支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可以采用现场述职、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分值结构:基本指标150分,特色指标50分,负面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六、得分标准:详见每项的考核要求。
七、本考核标准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基本指标
一级指标 指标 |
二级指标 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核要求 自评分 |
1.主体作用发挥(30分) |
1.1政治引领(5分)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不断增强教师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教师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
考核党支部实施方案、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和落实效果等。 |
1.2规范党的组织生活(5分) |
坚守纪律和规矩,强化过硬党支部建设,健全各项制度,开展日常基础性工作,加强对教师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
1.3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10分) |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建设相结合,把立德树人、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灵活方式相结合,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和解决教学科研、学习就业等实际问题相结合,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内外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不断增强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看家本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凝聚师生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政治核心。 |
1.4促进中心工作(10分) |
围绕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任务,重大决策党内先讨论、重大政策党员先知情,涉及教师职称评聘、评优等,所在支部在政治上对其审核把关。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带头攻坚克难,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 |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活动方案、会议纪要记录、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
2.班子和制度建设(25分) |
2.1支部班子建设(15分) |
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努力成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注重加强理想信念、党务工作能力和党性锻炼学习,做到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 |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实施方案、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
加强支委班子建设,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有支委意识,能够履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作用。支委会能够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 |
党支部按期换届。任期将满时,一般提前4个月向党总支书面报送换届请示。 |
2.2制度建设(10分) |
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形成党建工作长效化机制。 |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
支部学习和工作制度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健全。年度工作有计划和总结。每学期至少向党总支汇报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 |
3.发展党员工作(25分) |
3.1发展原则(5分) |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
3.2发展重点(5分) |
重视在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认真梳理、摸清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主动帮助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向党组织靠拢,条件成熟的及时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
3.3发展质量(5分) |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确保政治合格。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入党。 |
3.4发展程序(10分) |
认真开展入党启蒙教育,引导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考核。做好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半年考察一次并作好记录,培养考察期至少一年;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季度提交一份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公示。充分利用学校党校、分党校对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每期培训不少于24学时。 |
确定发展对象前要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发展对象必须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要通过培训测试;确定发展对象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利用学校党校对发展对象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每期培训不少于24学时。 |
认真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程序规范;在支部大会后一个月内安排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未来三个月内将要离职的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工作,至少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做好记录;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完备,程序规范;发展党员材料填写完整规范,不能出现错填、漏填、涂改等。 |
4.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作用发挥(50分) |
4.1党员教育(10分) |
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校教育阵地和“两微一端”网络新媒体等网络化现代教育手段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拓校内和校外党建活动阵地;倡导网络选学、互鉴互学、实践研学等学习方式;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其中,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计入学时。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参加集中轮训。 |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实施方案、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新媒体新技术载体、宣传报道、落实效果等。 |
落实全国、全省党员教育培训规划,通过形势政策课教学、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和重大节庆日活动等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 |
4.2党员管理监督(15分) |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每月1次支委会,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为所在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统计报表、宣传报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
认真做好党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 |
党员基本信息统计严谨规范,数据核查准确。加强对出国(境)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每年开展1次党性定期分析,认真落实警示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
4.3党建信息化建设(5分) |
做好党建信息化建设,对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对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实现“灯塔-党建”在线在职党员全注册,e支部全开通,“三会一课”活动全上传,日常活动与网络纪实同步。认真做好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新媒体新技术载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
4.4党员服务(10分) |
把解决教师实际问题、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作为工作的重要落脚点。坚持贴近教师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服务载体,形成教师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常态化帮扶机制。 |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等。 |
搭建校院领导与教师定期交流联系平台,从职业规划、激励评价、人文关怀等方面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支部委员通过谈心、支部活动等方式积极做好教师心理疏导,不断提升教师心理健康素质,引导教师保持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 |
4.5党员作用发挥(10分) |
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三尺讲台”的阵地意识强烈,坚守课堂底线;教书育人意识强烈;教学科研工作起带头作用,治学态度严谨,研究成果质量高。广大教师党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 |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等。 |
5.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10分) |
5.1党费收缴(5分) |
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将党费交到党总支,由党总支统一存入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党费专用账户。 |
考核党支部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统计报表、党费使用审批报告、收缴收据和上级鉴定等,根据具体考核内容分值扣相应分数。 |
5.2党费使用管理(5分) |
按照中央、上级规定的要求使用、管理党费。党费账目清晰,收支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
6.党内民主(10分) |
6.1保障党员民主权利(5分) |
拓宽党员参与民主议事的途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党员意见和建议受理回复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的成长成才,做到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帮扶,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根据具体考核内容分值扣相应分数。 |
6.2推进党务公开(5分) |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沟通通报渠道。 |
二、特色指标
项目内容 |
考核要求 |
加分项: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党支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形成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 |
创新党支部工作机制、活动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载体、管理模式,有 特色党建,有优秀案例,有先进典型,有创新做法,形成支部特色。 |
因工作突出,每获得1个中央表彰奖励的加30分,省级表彰奖励的加20分,省委教育工委及各市委表彰奖励的加15分,学校党委表彰奖励的加10分。学校党建工作的特色做法得到上级部门肯定和认可,在中央新闻媒体报道的加30分,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如大众日报、省电视台)报道的加20分,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看法的加10分,在校级主要新闻媒体看法的加5分;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国高校推广的加30分,在全省高校推广的加20分,在全市推广的加10分,在全校推广的加5分。加项最高分不超过50分。 |
党建研究成果和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一定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 |
工作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等及时推荐学校报道,获得学校党委及以上表 彰奖励。积极申报省级以上评比项目。 |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校以上表 彰奖励。 |
三、负面清单
项目内容 |
考核要求 |
减分项:违反工作原则、纪律要求的行为。 |
“一票否决”情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失;发生政治性、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 |
对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
其他处理情形:支部委员有违法行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受到处理的,出现党员信仰宗教、师生传播宗教事件事故的。普通党员干部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财经纪律,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和法律追究等,被上级机关处理的。 |
出现党员信仰宗教、师生传播宗教事件事故的,发生一起扣5分。支部委员出现违纪问题被上级机关处理的,处理一起扣5分;有违法行为的,处理一起扣10分;构成犯罪的,处理一起扣15分。普通党员干部出现违纪问题被上级机关处理的,处理一起扣3分;出现违法问题的,处理一起扣6分;构成犯罪的,处理一起扣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