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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

[发表时间]:2019-03-05 [浏览次数]: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和《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试行)》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考核标准。

、本标准使用对象是学校各学生党支部。

三、考核标准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设置5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

四、各党总支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可以采用现场述职、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分值结构:基本指标150分,特色指标50分,负面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六、得分标准:详见每项的考核要求。

七、本考核标准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基本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要求

1.组织和制度建设(35

1.1支部班子建设(15

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核心

作用。学生党支部书记由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担任。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

、实施方案、会议纪要

记录、纪实材料、宣传

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宣传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

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支部按期换届。

1.2制度建设(10

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形成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

会议纪要记录、纪实

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

效果等。

支部学习和工作制度健全,年度工作有计划和总结。每学期至少向党总支汇报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

1.3作用发挥(10

充分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作用,支部委员会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核心;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2.发展党员工作(40

 

2.1发展原则(5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2.2发展重点(5

重视在优秀青年大学生干部和在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奉献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2.3发展质量(5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2.4发展程序(25

认真开展入党启蒙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考核。做好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半年考察一次并作好记录,培养考察期至少一年;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季度提交一份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公示。充分利用学校党校、分党校对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每期培训不少于24学时。

确定发展对象前要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发展对象必须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并报学校党委备案;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要通过培训测试;确定发展对象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利用校党校对发展对象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每期培训不少于24学时。

认真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程序规范;在支部大会后一个月内安排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未来三个月内将要毕业离校的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工作,至少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做好记录;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完备,程序规范;发展党员材料填写完整规范,无错填、漏填、涂改等情况。

3.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与作用(55

3.1党员教育(10

充分发挥党校教育阵地和网络化现代教育手段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积极拓展校内和校外党建活动阵地;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实施方案、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新媒体新技术载体、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落实全国、全省党员教育培训规划,通过形势政策课教学、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和重大节庆日活动等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要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接受教育。

3.2党员管理监督(20

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每月1次支委会,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为所在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统计报表、宣传报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做好党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

党员基本信息统计严谨规范,数据核查准确。加强对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留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每年开展1次党性定期分析,认真落实警示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3.3党建信息化建设(5

做好党建信息化建设,对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对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实现灯塔-党建在线在职党员全注册,e支部全开通,“三会一课”活动全上传,日常活动与网络纪实同步。认真做好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考核党支部相关规定办法、新媒体新技术载体、落实效果和上级鉴定等。

3.4党员作用发挥(20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拓展联系途径,丰富服务内容,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党员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落实效果等。

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自觉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踊跃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4.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10

4.1党费收缴(5

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将党费交到党总支,由党总支统一存入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党费专用账户。

考核党支部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统计报表、党费使用审批报告、收缴收据和上级鉴定等。

4.2党费使用管理(5

按照中央、上级规定的要求使用、管理党费。党费账目清晰,收支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5.发展党内民主(10

5.1保障党员民主权利(5

拓宽党员参与民主议事的途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党员意见和建议受理回复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的成长成才,做到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帮扶,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考核党支部规定办法、会议纪要记录、纪实材料、宣传报道和落实效果等。

5.2推进党务公开(5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沟通渠道。

 

 

 

 

 

 

二、特色指标

项目内容

考核要求

加分项: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党支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形成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

创新党支部工作机制、活动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载体、管理模式,有

特色党建,有优秀案例,有先进典型,有创新做法,形成支部特色。

因工作突出,每获得1个中央表彰奖励的加30分,省级表彰奖励的加20分,省委教育工委及各市委表彰奖励的加15分,学校党委表彰奖励的加10分。学校党建工作的特色做法得到上级部门肯定和认可,在中央新闻媒体报道的加30分,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如大众日报、省电视台)报道的加20分,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看法的加10分,在校级主要新闻媒体看法的加5分;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国高校推广的加30分,在全省高校推广的加20分,在全市推广的加10分,在全校推广的加5分。加项最高分不超过50分。

党建研究成果和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一定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

工作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等及时推荐学校报道,获得学校党委及以上表

彰奖励。积极申报省级以上评比项目。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校以上表

彰奖励。

 

 

 

 

三、负面清单

项目内容

考核要求

减分项:违反工作原则、纪律要求的行为。

“一票否决”情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失;发生政治性、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

对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其他处理情形:支部委员有违法行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受到处理的,出现党员信仰宗教、师生传播宗教事件事故的。普通党员干部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财经纪律,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和法律追究等,被上级机关处理的。

出现党员信仰宗教、师生传播宗教事件事故的,发生一起扣5分。支部委员出现违纪问题被上级机关处理的,处理一起扣5分;有违法行为的,处理一起扣10分;构成犯罪的,处理一起扣15分。普通党员干部出现违纪问题被上级机关处理的,处理一起扣3分;出现违法问题的,处理一起扣6分;构成犯罪的,处理一起扣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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